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治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系统掌握法学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具有公正、廉洁的品质和现代法律精神及创新意识的法学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专业内容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学科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系统掌握法学理论和专业知识,同时学习建筑工程招投标、建筑法、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与建筑相关的专业知识,并通过司法实务讲座、模拟审判、法律咨询、法律志愿者服务、毕业实习等法律实训环节提升学生从事法律职业的基本素养和基本技能。
三、主要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房地产法学、建筑法、环境资源法学等。
四、毕业生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可在公、检、法等司法机关从事司法工作;在党政机关的法律部门工作;担任公司、企业的法律顾问,特别是能在土木建筑、房地产、环境等行业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从事律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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