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201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开始办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4年3月15日(周五)前,到章丘市卫生局劳资科(龙泉大厦8062房间)办理,过期不再受理。
二、办理办法
请各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携带以下材料办理:
1、合格考生的身份证原件;
2、按要求填写完整并用A4纸打印后加盖公章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从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3、1寸、小2寸近期免冠彩照各一张。1寸照片贴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上,小2寸照片办理证书时贴在证书上。
三、办理注意事项
1、无工作单位盖章的考生不能办理。
2、工作单位变更的考生由现所在单位办理。
3、由他人代办的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2014年3月7日
温馨提示: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及填表说明》,来源于章丘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201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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