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考上的特岗算不算满足这个要求:单项服务基层项目的服务期(含未发生身份变化的续聘期)于2012年1月至2014年3月之间届满,且历年考核均合格的服务基层“四个项目”(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我继续在那所学校任职到2013年10月,11月又调到另一个市一所学校任教至今。我想报的这个岗位有这个要求,我不知道自己满不满足,谢谢!、
回复:如果你服务期满后已转为正式编制教师,由于你2011年服务期满,已超出“于2012年1月至2014年3月之间届满”的规定,固不符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