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8年师范毕业生,现在在中央直属单位做临时工快2年了,请问算基层吗?怎样开证明。
回复:请确定单位层次和工作时限,请务必认真阅读以下要求:
基层工作经历的界定:在各类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在各类企业、社团组织、农村或城市社区、个体经营或自谋职业的经历均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在州市及以上机关(含参公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不算为基层工作经历;失业或待业不算为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基础计算单位为“月”,未满12个月的,不视为有1年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计算基数为“月”(典型例子:2009年4月30日参加工作至2010年3月1日解聘的人员,算工作了12个月,视为有1年工作经历;而2009年5月1日参加工作至2010年2月28日解聘的人员,仅算工作了11个月,不视为有1年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验,指的是毕业后正式的工作经验。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工作经历,视为社会实践经验,不视为基层工作经验,当然,这里的在校的社会实践,特指普通招生计划的学生在校的社会实践。如果是成人教育在职参加的学历教育,其就读期间依然从事正常的单位工作,这不属于社会实践,其工作经历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