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来源: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 阅读:1822 次 日期:2014-03-03 09: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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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2004--2013十年间就业率名列新疆高校9次第一,1次第二

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

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

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全国百所德育科研名校

2008-2013年全国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

新疆唯一同时拥有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高校

一.单独招生

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是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的一项试点工作,所录取的考生为国家计划内招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按照教育厅新教发【2014】7号文件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2008年被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开展单独招生的新疆首批首所试点院校,已连续招收6届,2014年将继续扩大招生规模。

二.招生对象

取得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学生均可报考,优先招收少数民族学生。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1日10时—3月28日18时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院招生网站根据提示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

(2)邮寄资料报名:登陆我院招生网站下载报名表等,填报之后邮寄至我院招生办;

(3)现场报名:考生可直接到我院招生办及各地州我院宣传老师处现场报名。

考生选择以上一种方式报名便可,报名填报信息应与本人的高考报名信息一致。

3.中职毕业生须在报名同时邮寄本人《***学校毕业生成绩表》的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一份。

四.志愿填报:考生在报名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只可填报1个专业,文科考生不能填报理科专业。民考汉考生可填报汉语言计划,双语班考生可填报民语言、民考汉计划,但均不能兼报,否则填报志愿无效。

五.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汉语言 民考汉 双语班 民语言 学费标准 (元/生年) 备注
1 食品营养与检测 三年 30   10 10 3300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2 园林工程技术 24   10 6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3 园艺技术 18   4 8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4 畜牧兽医 26 4 10    
5 动物防疫与检疫 12 4 4    
6 兽医(宠物保健) 10   10    
7 计算机网络技术 25   10 10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8 软件技术 23   6 6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9 药品质量检测技术 32   10 10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10 生物技术及应用 32   11 11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11 农产品质量检测 32   11 11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12 水利工程 40   22    
13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2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14 农业机械应用技术 30   2    
15 机电一体化技术 26   8    
16 会计与审计 42       3000  
17 酒店管理 18   20 20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18 商务管理(中亚贸易方向) 25   7 5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19 商务英语 20   8 5 3500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20 会计与审计 15   5 10 13000(在本院就读期间) 与马来西亚中外合作办学;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合计 480 8 168 144    

今年我院单独招生计划安排800人,其中:汉语言480人,民语系32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原则上按以上计划执行,实际录取时可根据上线人数进行调整。

六.命题与考试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一)考试方式:在审查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中职学业成绩的基础上,只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倾向等,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名单公布:报名结束后,学院根据考生提供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审核通过名单于2014年4月6日-8日在我院招生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地点:面试将分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喀什师范学校、伊犁职业技术学院四个考点进行;

2.面试时间:2014年4月12日,上午:11—14时,下午:15-20时(均为北京时间);

3.面试方法:考生根据所报专业参加面试。面试由面试专家组,按照面试实施方案进行测试。

(四)准考证发放:

1.考生凭身份证就近在考点招生办领取准考证,同时填写考生本人签订的《2014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生保证书》(主要内容:参加我院2014年单独招生考试考生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后,自愿放弃其他院校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考试及录取);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4年4月11日

七.录 取

在自治区招生办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二)录取办法和要求:

1.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

2.录取时间:2014年4月16日—18日;

3.考试总成绩=基础成绩+面试成绩+照顾加分;

基础成绩: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之和(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按A级5分、B级4分、C级3分、D级2分转换为参考分数)或中职学业成绩之和(中职毕业生),按总分100分折合后的成绩为学生的基础成绩;

4.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条件下面试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5.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及新招委【2010】8号文件要求。

7.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机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我院网站首页公示(公示时间2014年4月19日―21日),公示结束后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8.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

9.录取通知书发放: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审批完毕,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免试录取政策:根据新教发〔2014〕7号文件规定: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及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在毕业当年,考生可以向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院校提出免试申请,进入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院校对口专业学习。

(四)照顾加分政策:

1.填报农林牧类专业(农业机械应用技术、农产品质量检测、园艺技术、园林工程技术、畜牧兽医、动物防疫与检疫、兽医(宠物保健))的考生,在录取时可加5分。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录取时可加5分。

3.具有体育类国家二级运动员资质、艺术类考级达十级、获取体育特长生资格、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满足其中任何一项者在录取时可加5分。

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可累计计算。符合加分条件考生须在领取准考证时现场递交本人加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八.单独招生考试时间表(均为北京时间)

时 间 工作内容
3月1日10时-3月28日18时 单独招生报名
3月29日-31日 报名资格审核
4月6日-8日 公布面试资格考生名单
4月11日 考生凭身份证就近在考点领取准考证,填写保证书。
4月12日 面试
4月13日-15日 公示加分考生名单、取得免试资格考生名单 )
4月16日-18日 录取
4月19日-21日 公示2014年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
4月25日前 在自治区招生办办理录取手续;随后以特快专递形式发放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

九、奖、助、贷、勤工助学政策

1.2013年我院在校学生获取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覆盖面达到 70 %,2014年随着国家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将有望继续提高。

2.学院设有奖学金,重奖品学兼优的学生

------高校国家奖学金:凡获得者每年8000元。

------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凡获得者每年5000元。

------企业奖学金:企业在学院相关专业设立的以企业名称冠名的各种奖学金,学习成绩优秀者,按企业协议,优先就业并获得企业奖学金。

-----苗永青奖学金:学院已故老校长苗永青个人捐资设立的特别奖学金,一年评选一次,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3.学院设立助学金、协助办理助学贷款、提供助学岗位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高校国家助学金:凡获得者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凡获得者每年:一等5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四等1000元。

------助学贷款: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勤工助学:学院资助中心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十.毕业及升学

1.我校专科生毕业时,可依据《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专科生直升本科选拔及管理办法》要求,参加相关本科院校组织的直升本考试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学制二年,毕业时获取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

2.我校专科生入学后,在学习专科课程的同时,可参加专升本自学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条件,发放相关大学的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

十一.新生入学与复查

1.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于逾期未到学院报到注册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规定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十二.组织工作

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1.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及自治区招生办相关领导担任负责人,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

2.建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由学院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自治区招生办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开展。

3.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994-2334923

十三.考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考点:新疆昌吉市文化东路29号,联系人:仝老师、石老师、乔老师,联系电话:0994-6594177 2362220 13999359499 13999548822 15899096000 ,传真:0994-2334961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考点:阿克苏市迎宾路54号,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018009946319

喀什师范学校考点:喀什市色满路494号,联系人:艾老师,联系电话:018009948833

伊犁职业技术学院考点:伊宁市胜利北路179号,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13709947003

十四.乘车路线

到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路线

1、在乌鲁木齐火车站下车的同学,走过站前广场右转,过转盘在月明楼站乘乌市至昌吉的中巴车,在昌吉邮电局站下车。

2、在乌鲁木齐南郊汽车站下车的同学,乘7路公交车在油运司站下车,换乘乌市至昌吉的中巴车,在昌吉邮电局站下车。

3、在乌鲁木齐碾子沟汽车站下车的同学,出站后左转,到宝山路路口乘乌市至昌吉的中巴车,在昌吉邮电局站下车。

4、乘飞机抵达乌鲁木齐地窝铺国际机场的同学,可乘出租车或51路公交车至木材厂站下车,至对面换乘乌市至昌吉的中巴车,在昌吉邮电局站下车。

5、在昌吉邮电局站下车的同学,原路向东走近10米乘7路公交车至新农职院站下车(6站路),向东走100米即到我院招生办公室。

到伊犁职业技术学院路线

1、在伊犁州客运站下车的同学,过地下通道乘坐1路公交车至西大桥,转乘8路车到伊犁职业技术学院(原畜牧学校)站下车即到。

2、在大世界下车的同学,在站前乘坐1路公交车至西大桥,转乘8路车到伊犁职业技术学院(原畜牧学校)站下车即到。

3、在环城路下车的同学,在站前乘坐201路公交车至伊犁职业技术学院(原畜牧学校)站下车即到。

到喀什师范学校路线

1、在喀什火车站下车的同学,可乘坐28路公交车在艾提尕尔清真寺站下车,再换乘18路公交车或打的(打的费5元)到师范学校站下车即到。

2、在客运站下车的同学,可乘坐18路公交车在师范学校站下车即到。

到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路线

1、在阿克苏火车站下车的同学,乘18路公交车到农一师党校站下车,右拐50米到迎宾路乘1路车到武警支队站下车即到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

2、在农一师客运站下车的同学,出站后在迎宾路乘1路车到武警支队站下车即到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

3、在中心客运站下车的同学,出站右拐在立交桥下乘18路公交车到农一师党校站下车,右拐50米到迎宾路乘1路车到武警支队站下车即到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

4、在金桥客运站下车的同学,出站后在路对面乘18路公交车到农一师党校站下车,右拐50米到迎宾路乘1路车到武警支队站下车即到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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