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关于东方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海南省东方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成立于1985年,隶属于东方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为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东方市辖区内环境空气、水环境质量、环境噪声及污染源排放状况监测等,业务上受海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指导,是国家环境监测网络中三级环境监测站。为充实监测站环境监测技术队伍,优化人才结构,进一步增强环境监测能力,经东方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1。
二、招聘人员范围及招考方式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全省,公开招聘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资格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应届或往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考方式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考试方式进行,公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每个阶段成绩均为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各按50%权重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
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招聘人员条件包括基本资格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
基本资格条件包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含),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岗位资格条件见附件1。
四、招聘工作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6日至3月14日。(本公告仅在东方市政府门户网站和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主办的海南省人才招聘网上发布)。
在此期间,凡符合招聘人员范围和资格条件人员,必须通过网上进行报名,受理电子邮箱:dfsgtj@126.com。
2.报名相关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报考人员须填写《东方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连同本人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等扫描打包发送至受理电子邮箱。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报名完成后,我局将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一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若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或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网上公告)统一核发《准考证》。在领取准考证时,考生必须向我站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材料原件,以便现场查验,进行资格复审。
(三)公开考试
公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每个阶段成绩均为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各按50%权重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
笔试包括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以实际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占70分;公共科目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史、行政管理及公文写作等内容,占3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阅卷结束后依实际情况确定,每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前3名考生(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及管理岗位前9名)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3名的,按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实际人数确定。
根据各招聘岗位特点,环境监测信息综合评价和环境监测技术管理2个岗位: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及管理、环境监测实验室仪器分析、环境监测实验室常规分析和环境监测实验室化学分析4个岗位:面试采取现场答辩加现场实际操作两种方式进行,其中现场答辩50分、现场实际操作50分。所有招聘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按笔试、面试成绩及相应权重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及管理岗位综合成绩前3名且达合格分数线人员,其他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第一名且达合格分数线人员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四)组织考核
列入考核的考生,由我局对其进行组织考核,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人际关系、学术成果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已参加工作的在岗在编人员,主要考核方式是查阅档案和外调等方式,对应届毕业生,则主要查阅其档案资料,若在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经考核合格并确定为体检人选的考生,由我局统一组织到东方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申请,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以复查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且考核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在东方市政府门户网站(www.dongfang.gov.cn)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我局将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对聘用前已参加工作人员,办理工作调动手续。被聘用人员每一聘用期为3年,人员工资参照财政全额事业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聘用期满后,经我局考核合格者可续签下一期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各环节的进展情况,包括考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将在每项工作结束后,在东方市政府门户网站(www.dongfang.gov.cn)上发布,其它网站不再发布,敬请各位考生注意查阅。
(二)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25585315(东方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办公室)。
联系人:欧海蓉(13976135551),冯丹(13976993237)。
东方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2014年2月27日
附件:
东方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温馨提示:
《东方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海南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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