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员工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招聘对象和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省辖区分支机构国库核算岗位。
(二)招聘对象
1.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会计或财政学专业毕业生(2014年3月31日前毕业,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2.留学回国人员(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
3.具有2-3年会计或财政专业工作经历的社会在职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不良记录;
3.年龄在18周岁至32周岁之间(1982年3月31日至1996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专业对口(以会计、财政学专业为主);
6.原则上具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7.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规定的亲属回避原则;
10.具备在国库核算岗位履职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人民银行辞退的人员,以及其他原因不宜聘用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4年2月24日10:00至3月2日22: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请登录智联招聘网首页(http://www.zhaopin.com/),点击相关链接图标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及有关待遇
本次招聘程序主要包括简历筛选、素质测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等环节,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根据招聘工作各环节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审核同意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试用期6个月。
劳动报酬按高于当地劳动力市场同类岗位工资价位的一定比例确定。用人单位按国家和所在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为聘用制员工参加养老、医疗等地方社会保险,享受地方社会保险规定的待遇。
四、咨询方式
(一)咨询电话:0531-86167108。
(二)咨询时间:2014年2月24日至3月2日8:30-18:00。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2014年2月24日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2014年国库核算岗位聘用制员工招聘简章
单位 | 招聘人数 |
分行机关 | 3 |
淄博市中心支行 | 2 |
烟台市中心支行 | 2 |
潍坊市中心支行 | 1 |
临朐县支行 | 1 |
寿光市支行 | 1 |
济宁市中心支行 | 1 |
鱼台县支行 | 1 |
泗水县支行 | 1 |
邹城市支行 | 1 |
泰安市中心支行 | 1 |
宁阳县支行 | 1 |
新泰市支行 | 1 |
威海市中心支行 | |
荣城市支行 | 1 |
乳山市支行 | 1 |
日照市中心支行 | |
五莲县支行 | 1 |
莒县支行 | 2 |
临沂市中心支行 | 3 |
沂南县支行 | 1 |
沂水县支行 | 1 |
费县支行 | 1 |
德州市中心支行 | |
武城县支行 | 1 |
聊城市中心支行 | 1 |
滨州市中心支行 | |
惠民县支行 | 1 |
阳信县支行 | 1 |
总计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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