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2013年度卫生专业资格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网上报名时选择“市直”报名点的考生,由其所属主管部门、单位组织人事科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办理;网上报名时选择各县市区报名点的考生,将有关材料报所选县市区人社局,经审核汇总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集中办理,办理时请提前预约,不对考生个人发放。
二、提交材料
1、通过人员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2、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3、《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由所在单位、学校和主管部门审核并盖章);
4、考生照片(与准考证同底版,黑白彩色兼可)1寸、2寸各1张(1寸照片粘贴在登记表上,2寸照片粘贴在资格证书上)。
5、领取卫生初级(师)、卫生中级证书时须携带合格人员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领取证书人员身份证原件、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6、合格人员汇总表(一式两份)
三、集中办理时间、地点
2014年2月24日至2014年3月7日期间(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上午 9:00——11:00 ;下午 14:00——17:00。
地址:济宁市人才大厦(火炬路北首)人事考试中心602房间。联系电话:2967273
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自动放弃,请有关单位考生相互转告。
注:由于个别考生可能误填主管部门或单位,请各部门、单位人事处认真查找本部门、单位合格人员,以防遗漏。
附件:
1. 2013年度卫生专业合格人员名单
2. 2013年度护理专业合格人员名单
4. 合格人员名单汇总表
详情请参考:http://www.jiningrsks.gov.cn/new.aspx?matterID=794
3. 专业技术合格人员登记表
温馨提示:
《专业技术合格人员登记表.xls》来源于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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