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是07年7月毕业的,07年8月份在基层法院做零时工至08年12月份,之后09年1月份又到一个公司上班至09年8月底,09年9月到村任职至现在,我这样算两年工作经验吗?07年8月到09年8月底一直在上班,只是在两个单位,且在第一个单位超过一年,第二个单位不足一年,综合起来时两年的。
如果算,那么需要开具两个证明还是连现在在村任职的几个月也要开?
回复:只要截止2010年3月工作时间累计起来有24个月即可(工作单位证明要反映出工作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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