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
1、我是夜大毕业生,能否报考“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的岗位?
2、基层工作经历问题:我之前有四年多的工作经验,但现在处于待业,之前的单位现不能为我提供单位证明,我可以用在单位时获得的“年度先进个人”证书(有获奖时间及单位公章)作为证明?单位证明什么时候提供?
谢谢!
回复:1、不可以。
2、基层工作经历由《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也可开具写有起止工作时间的辞职、辞退证明)予以证明,必须由所在单位或档案所在地的人才中心开具(资格复审时提交),凡在面试以后阶段出现单位不同意放行的情况,一律视为考生填报虚假信息,将处以五年禁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