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停考监所管理专业专科和调整监所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部分课程通知
来源: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阅读:4463 次 日期:2014-02-24 11:50:38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4年河南停考监所管理专业专科和调整监所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部分课程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关于停考监所管理专业(专科)和调整

监所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部分课程的通知

豫考委[2014]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有关主考学校:

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监所管理专业(专科)和调整监所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部分课程的通知》(考委[2013]2号)要求,决定停考监所管理专业(专科)和调整监所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部分课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所管理专业(专科)从2014年起不再接纳新考生报考,从2016年起不再安排该专业课程考试和办理毕业生手续。

从2014年起该专业“劳教学基础理论”和“劳教管理学”两门课程调整为“公共关系学”一门课程,考生通过“劳教学基础理论”和“劳教管理学”任一门课程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可不再参加调整后课程的考试。

从2015年起该专业“刑法原理与实务(一)”课程调整为“刑法学”,“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课程调整为“刑事诉讼法学”,考生通过调整前课程考试的,成绩继续有效,可不再参加调整后课程的考试。

二、监所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从2014年起“劳动教养学”课程调整为“矫正原理与实务”,考生通过调整前课程考试的,成绩继续有效,可不再参加调整后课程的考试。

从2015年起该专业“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调整为“民法学”,“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课程调整为“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课程调整为“行政法学”,“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课程调整为“婚姻家庭法”,考生通过调整前课程考试的,成绩继续有效,可不再参加调整后课程的考试。

请各地遵照执行,并及时向考生进行广泛宣传。

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2014年2月13日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更多信息请查看2024年河南省自考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