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部门关于我县2013年度公开招聘教师面试环节产生的费用由县教育局自行筹措解决的要求,决定对收取的面试费予以退回,请参加面试的缴费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县教育局205室领取面试费。
特此公告。
抚宁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河北省 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