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必须持山师大准考证(含兼报)、省招办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三证参加各项考试。
2、考生必须按指定的场次和时间应考,严禁自行调整考场,不得自行调整考试时间,漏考、误考责任自负。
3、考生必须按准考证要求时间在音乐学院院内集合,由工作人员带入考场,不按时集合者,耽误考试责任自负。
4、声乐方向考生可选择指定专职人员伴奏(请备好乐谱)或清唱;声乐通俗唱法考生自备伴奏CD盘或MP3格式U盘;其他科目考试不准带伴奏;舞蹈考生请备好伴奏CD光盘;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5、2月12日上午9:00左右公布进入复试名单和复试安排,同时办理复试手续。办理复试手续时间上午9:00—12:00,地点:音乐学院院内,过时按自动弃权处理。
6、音乐学、音乐表演及作曲的听音、乐理笔试,舞蹈学的听记及舞蹈常识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月12日13:30集合,14:00开始考试。所有复试项目具体时间安排,以12日上午公布为准。
7、兼报考生请注意:①不论初试、复试,技能项需按专业要求分别参加考试②复试时,基础乐科部分(乐理、听音、视唱)实行统考,成绩互认,兼报考生不论有几个专业进入复试,该项目只需参加一次考试。
8、未尽事宜,临时通知;不明事宜,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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