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性质
学前教育专业考试是由报考我校学前教育专业的合格高中(中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是普通高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专业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艺术特长(音乐特长或美术特长)及学前教育教师综合素质。
二、考试科目和考核目的
学前教育专业考试科目包括艺术特长(音乐或美术)、面试及笔试三门。
1、艺术特长考试内容(六选一):
①声乐②器乐③舞蹈:主要考查学生的音准、节奏感及音乐表现力;
④简笔画⑤剪纸⑥手工制作:主要考查学生的基本绘画能力,剪纸、手工制作能力。
2、面试:内容为命题讲故事。主要考查学生的普通话水平、语言组织与表达能力、逻辑思维与创造性,应变能力,艺术表现力及形象与气质;
3、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教师综合素质测试,包括两个方面:
①幼儿教育案例评析;
②综合素质测试;(湖北省内为上机测试;湖北省外为笔试)
三、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一)艺术特长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声乐、器乐、舞蹈、简笔画、剪纸、手工制作六选一)(满分为100分)
1、声乐考试
(1)形式和范围:现场演唱一首自选歌曲(内容、风格不限)。
(2)考试用具要求:考场提供钢琴与音响,服装与伴奏考生自备。
(3)考试时间:3-5分钟。
(4)成绩评定与权重:要求音准、节奏正确,音色优美,富有表情。满分为100分,其中:
嗓音条件: 30分
音准、节奏: 30分
音乐表现力: 40分
2、器乐
(1)形式和范围:现场演奏一首器乐作品(内容、风格不限)。
(2)考试用具要求:考场提供钢琴,其它乐器考生自备;要求背谱演奏。
(3)考试时间:3-5分钟。
(4)成绩评定与权重:要求掌握基本的演奏技能与方法,能正确演奏乐谱。满分为100分,其中:
手指条件: 20分
音准、节奏: 30分
音乐表现力: 30分
体态、姿势: 20分
3、舞蹈
(1)形式和范围:现场表演成品舞蹈一个(内容、风格不限)。
(2)考试用具要求:考场提供舞蹈厅及音响,服装道具及伴奏自备。
(3)考试时间:3-5分钟。
(4)成绩评定与权重:要求舞蹈动作舒展协调,表情自然大方,舞蹈有节奏感,不抢、不拖拍子。满分为100分,其中:
气质形象: 20分
舞姿与风格把握:40分
艺术表现力: 40分
4、简笔画
(1)形式和范围:现场按提供的人物头像画一张简笔画。
(2)考试用具要求:试卷纸由考场提供;铅笔、炭笔、木炭条、炭棒、钢笔均可,考生自备;不大于4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3)考试时间:30分钟。
(4)成绩评定与权重:要求作品简练、快速、特征鲜明、形象生动,线条和位置关系连贯流畅。满分为100分,其中:
结构和比例:40分
绘画技法: 30分
艺术表现力:30分
5、剪纸
(1)形式和范围:现场抽题完成剪纸作品一幅。
(2)考试用具要求:剪刀、纸品(颜色不限)考生自备。
(3)考试时间:30分钟。
(4)成绩评定与权重:要求考生作品切题、形象生动、构思独特。满分为100分,其中:
主题: 30分
构图: 30分
艺术表现力:40分
6、手工制作
(1)形式和范围:自定主题现场完成手工作品一幅。
(2)考试用具要求:拟作材料考生自备。
(3)考试时间:30分钟。
(4)成绩评定与权重:要求考生作品完整、主题突出、结构和谐、精美。满分为100分,其中:
主题: 20分
结构和比例:30分
精致性: 20分
艺术表现力:30分
(二)面试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命题讲故事,满分为80分)
1、形式和范围:现场抽题,根据命题讲述一个主题故事。
2、准备时间:3分钟。
3、考试时间:3-5分钟。
4、成绩评定与权重:故事编排具有完整性、逻辑性与创造性,在讲故事的过程中配合故事内容的肢体动作、艺术表现以及形象与气质等情况;语言表达上要求讲普通话、口齿清楚、语音准确;语言规范、流畅自然,表情大方,富有感情,有感染力;具有一定的应变能力。
普通话水平: 10分
故事编排(逻辑思维与创造力): 20分
语言表达与艺术表现力: 20分
应变能力: 20分
形象与仪表: 10分
(三)笔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满分为120分)
1、形式和范围:笔试,设置专门考场进行试卷考试。
2、考试时间:90分钟。
3、成绩评定与权重:考查学前教育教师综合素质。满分为120分
幼儿教育案例评析: 100分
学生综合素质: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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