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2014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成都人事考试网 阅读:1718 次 日期:2014-02-12 15: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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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我省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1号)和四川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14〕20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4年2月25日至3月20日。

(二)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2月25日至3月21日。

(三)缴费时间:2014年2月25日至3月22日。

(四)发票打印时间:2014年4月1日至4月20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6月8日至6月11日。

(六)考试时间:2014年6月15日。

二、考试科目

上午9:00-12:00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14:00-17:00 中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初级《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三、报考条件

(一)参加质量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三)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资格考试。

(四)《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的质量专业人员,可免试《质量专业相关知识》科目;受聘担任工程师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质量专业综合知识》科目。

四、报名程序

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

(一)报名注册。

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报名应通过链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二)网上报名。

考生分为老考生和新报考人员两类,本文所称“老考生”指2013年报考过此项考试的人员;“新报考人员”指初次报考本项考试人员及未在2013年报考过此项考试的人员。新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相片成功上传后,再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2014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 老考生不需要进行资格审查,新考生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考生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签字和加盖公章。

2.考生携带下列资料到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教育培训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1)经所在单位初审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

(2)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且身份证双面复印);

(3)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要素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从事质量专业工作的所历单位及起止时间);

(4)免试部分科目者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教育培训中心地址:成都市西安南路124号托福大楼5楼505室,咨询电话:028- 87712956。

3.资格审查人员做到谁复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报名缴费。

1.新报考人员经本地资格审核单位通过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重新上传照片并经本地资格审核单位进行照片审核确认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

2.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我市报考质量专业资格考试人员全部通过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

(五)打印发票。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咨询电话:028-86150916。

(六)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examfront)打印本人准考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及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五、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1〕1969号)和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文件规定,应考人员每人每科收取报名考务费60元,报考两科的每人共缴纳报名考务费120元。

六、注意事项

(一)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场,严禁将电子记事本、手机等带入考场考座,违者一律按违纪处理。

(二)考生在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填涂答题卡时必须使用2B铅笔。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三)2014年所有报考人员的照片信息全部重新采集,老考生新上传的照片也由资格审核单位一并审核。

(四)本中心对任何考试均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中心无关。

2014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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