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标准:标准化、计量、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须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人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标准化、计量、质量专业应用科学技术研究,技术管理,标准及标准化研究及管理,计量工作研究及管理,产品质量检验研究及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专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标准化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主持或作为主研人员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主持完成二项以上本行业科研课题,负责其中主要技术工作,组织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2、主持完成国家或行业、一类产品的标准资料的综合分析和研究工作,负责编写综合性条件报告;
3、主持或作为主要起草人参加过一项以上国际、国家标准或二项以上行业、地方、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或三项以上标准化技术规范、标准规划的制定工作,并负责其中主要内容的编写;
4、主持过大中型企业标准化体系的设计、建立并组织实施或作为主要负责人组织完成过二项以上标准、标准化技术法规、技术规范的贯彻实施工作;
5、作为主要负责人参加过一项以上新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科学项目,负责其中主要标准化审查工作或完成三项标准化技术开发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过两项以上标准实施的监督工作,并组织编写出相应的技术报告;
6、主持完成二项以上标准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推广项目,承担其中的主要工作,组织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二)从事计量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主持或作为主研人员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主持完成过二项以上本行业的科研课题,并负责其中主要技术工作,组织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和鉴定材料;
2、主持或作为负责人参加过一项以上新技术引进。或二项以上技术开发推广或新产品定型鉴定的工作,并负责其中主要技术工作,主持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3、主持或作为主要起草人参加过一项以上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规范)或二项以上部门、地方计量检定规程(规范)的制、修订工作。或组织二项以上非标准检测方法的研究工作。或计量管理规划方案制定,并负责其中主要内容的编写;
4、主持或作为主要负责人参加实验室认可(对机构考核)、计量认证以及建标考核等技术工作,并编写相应的评审及考核结论。或对两个以上企业进行技术咨询并解决有难度的实际问题;
5、主持完成筹建结论检定和测试新项目,并编写技术报告对检测系统以及对测量结果作出“不确定度”分析或能解决企业和科研等部门的结论检定测试中的重要技术问题;
6、主持或作为重要负责人,参加过本单位或本部门的质量体系认证、或计量标准考核准备工作,独立编写过三项以上相关的质量体系文件。提出并编写过二项以上新的重大的有效管理方案,并付诸实施。
(三)从事质量检验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主持或作为主研人员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主持完成二项以上本行业科研课题,并负责其中主要技术工作,组织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2、主持或作为负责人参加过一项以上新技术引进。或二项以上新技术或质量信息的开发推广,并负责其中主要技术工作,主持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3、主持完成筹建检验新项目和某类产品全项质量检验,负责制定检验方案、解决其中关键性技术问题。或完成二项以上质量仲裁检验,并编写质量分析技术报告;
4、主持或作为主要起草人参加过一项国家、行业标准或二项以上地方、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或主持开发新的检验方法和新的检验设备的研究;
5、主持对企业进行质量方面的咨询,负责制定质量计划、质量攻关计划和质量改进计划,并编写质量体系文件。或作为主要负责人之一参加实验室认可、认证及考核,并编写相应的评审及考核报告与结论。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获一项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获二项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一、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或市(厅)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三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主持完成技术引进、产品开发、技术成果推广并有一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并经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或主持完成本专业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有三项对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发挥了重要作用。或主持完成的大、中型企业标准化体系表有一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标准化分析研究项目有二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在完成有关项目的标准化审查、评估和验收工作中提出可靠结论,并经主管部门和企业确认;
(三)主持(或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一项国际标准或二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四项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或完成一项国家级或两项部门、地方计量检定规程(规范)的制、修订工作,并经相应主管部门审批付诸实施;
(四)主持完成最高计量标准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有二项通过计量标准考核并取得合格证。或主持完成制订的质量规划或技术法规有二项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认可;
(五)主持完成二项以上非常规测试方法研究,有一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主持完成新检验项目,有一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二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主持完成制定的质量规划(技术法规)有三项以上被采用,均经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考核通过;
(六)主持完成一项大、中型企业或二项小型企业单位的质量体系、质量保证、质量攻关(质量振兴)项目。或对企业保证质量、提高效益成效显著,并经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或采用单位、企业确认;
(七)主持完成本单位的机构考核,组织编写质量体系文件,并经上级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撰写有较大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三)在国际或全国学术会议宣读交流论文2篇以上;
(四)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撰写有较高水平的技术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2篇。
八、破格条件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突出贡献者,并取得工程师资格二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可破格申报;
(一)获国家级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项的主要完成人;或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一项或三等奖二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处于本行业领先水平,并被省(部)级授予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
(三)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完成大型工程一项或中型工程二项以上,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并通过省级权威部门鉴定,填补了省内外技术领域空白。
(四)在国家或国外学术刊物上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三篇、省级五篇以上,或正式出版专著一部(独著十万字以上,合著二十万字以上)。
九、附则
(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二)本资格条件中规定的工程项目或课题等级,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过明确等级划分的,可根据其相当规模与技术复杂程度,比照执行。项目或课题包括国家和省、部委下达的或合同规定的两类。
(三)本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经济指标将随生产力发展水平适当调整。
(四)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是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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