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术类专业考试考场规则
1.考生凭《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招生院校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若准考证损坏、污涂,则禁止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考场,只能携带必需的文具(画板、画架、铅笔、橡皮、水粉、马扎、图钉、小水桶等),不准将任何参考资料和具有记忆功能的电子产品带入考场。
2.考生在考前15分钟由监考人员带入考场,将《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招生院校考试准考证、身份证钉在画板右上角以便查对。
3.考生迟到15分钟不准入场,不交卷不许离开考场。
4.答卷不得留边框,不得用胶带纸固定,一律用4个图钉固定四角(图钉自备)。
5.考生不得随意增减考题内容,答卷不得署名或加盖名章,不准在答卷上作任何标记。
6.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从事与考试无关的其他活动,交卷后立即退出考场。
7.考生不得使用定影液及同类产品喷涂答卷或画面。
8、违反《考场规则》,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二)音乐类专业考试考场规则
1.考生须提前半小时在备考室点名等候考试,由监考人员按考号顺序,安排进入考场。
2.考生凭《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招生院校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若准考证损坏、污涂,则禁止进入考场。只许携带考试所必需的演奏乐器、伴奏带、服装、道具,其它与考试无关的东西(如手机、传呼机等电子设备)不得带入考场。
3.声乐考试可自带伴奏带,如需考点提供伴奏人员,须提前预约。
4.器乐考试,除钢琴之外的其它乐器,一律自备,表演、舞蹈专业的考生所需的道具、服装自备。
5.钢琴专业的考生如需要考前练习,须向考点预约,考点备有钢琴供考生练习。
6.考生在考场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随便说笑,大声喧哗,以保持考场的严肃性。
7.因音乐考生有多项考试,请注意考点所安排的声乐、器乐、乐理、视唱的考试地点及时间,如延误,责任自负。
8.违反《考场规则》,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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