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直属的两家事业单位(上海农业展览馆、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身体健康。
2、热爱事业,有较强的社会公德与职业道德,有敬业精神和勤恳认真的工作态度。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
4、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具体条件 |
会计 | 日常账务处理及内部财务管理等工作 | 2 | 会计、财务类相关专业 | 1、具有中级会计职称; 2、具有二年及以上的财务工作经历,具备会计岗位要求。 3、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具有一定的协调、沟通及管理能力。 |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报名信息表(在公告下方下载电子表格)、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1910室 市委农办组织人事处收 (邮编:200003)。请在信封上注明“应聘”,报名信息表中需附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复印材料在应聘结束后统一处理,不再退回)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2月25日。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核通知。
(三)考核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将会同直属两家事业单位,组织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根据考核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四)身体检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拟录用人员到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考察
由录用事业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23119647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4年2月8日
温馨提示:
附件:个人报名信息表
《个人报名信息表》来源于二十一世纪人才网,最近更新201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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