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招聘启事
来源:上海卫生人才网 阅读:553 次 日期:2014-02-07 16: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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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成立于1959年,是我国最早成立的专业医学科技情报机构之一,也是上海市唯一的医学科技情报研究专业机构。1993年被卫生部认定为首批医药卫生科技项目查新咨询单位,上海市医学科技查新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我所。

2006年底增挂“上海市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08年2月,沈晓明副市长亲自为“上海市卫生发展研究中心”揭牌,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模式。我所(中心)是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性服务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包括开展卫生政策研究;卫生技术评估及医学科技情报研究;具体承担医药卫生科研项目管理、服务的事务性工作;开展医药卫生项目查新检索和咨询等医药科技信息服务;编辑出版相关医学专业类期刊;提供医药卫生专业类培训、会展、会务等。

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各部门专职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一)卫生政策研究岗,职数2名

(二)文秘岗,职数1名

(三)期刊编辑岗,职数3名

(四)卫生技术转移岗,职数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部门:卫生政策研究部

招聘岗位:卫生政策研究岗(2名)

职位说明:承担卫生政策课题研究及相关课题调研工作。

招聘条件:

1、男女均可,40岁以下;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社会学、以及公共政策、经济和管理等相关专业)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和研究背景;

4、具有医学背景,熟悉卫生政策或经济学等学科;

5、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外语进行学术交流;

6、具有较好的计算机技能;

7、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性格沉稳,为人正直,诚实严谨;

8、英语六级成绩合格者优先。

(二)招聘部门:综合管理办公室

招聘岗位:文秘岗(1名)

职位说明:承担各类文稿的起草;负责部分行政或党务工作

招聘条件:1

1、男女均可,30岁以下;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熟悉公文书写和处理方法;

4、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合格;

5、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正直,诚实严谨,吃苦耐劳,相融性好;

6、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党员优先考虑。

(三)招聘部门:期刊部

招聘岗位:期刊编辑岗(3名)

职位说明:负责《国际心血管病杂志》、《国际骨科学杂志》、《国际消化病杂志》等3本科技核心学术期刊的编辑出版工作。承担稿件的初审、退修、编辑加工、校对;投稿网站数据上传,往来电子邮件的处理;其他编务工作。

招聘条件:

1、男女均可,45岁以下;

2、具有临床医学或医学信息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心血管、消化、骨科专业优先;

3、熟悉医学文献检索,熟练使用各种office办公软件;

4、善于学习,有较好的中文文字功底。能阅读医学专业英文文献,并具备一定的英文写作和修改能力;

5、有志于从事科技期刊编辑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及事业进取心;

6、有医学专业期刊工作经验、取得出版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

(四)招聘部门:科研事务服务部

招聘岗位:卫生技术转移岗(1名)

职位说明:负责与医院科研管理部门联系沟通,收集整理成果信息;负责收集医药行业企业需求,并保持与公司的沟通联系;与成果项目负责人深入沟通,具体了解成果内容,并持续向企业推介;参加技术转移相关科研项目研究;参与部分科研管理工作。

招聘条件:

1、男女均可,35岁以下;

2、具有医学背景,硕士及以上学历;

3、性格外向,擅长沟通,喜欢市场营销;

4、工作有主动性,能吃苦耐劳;

5、男性优先,女性已婚已育优先。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4年2月28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在上海卫生发展研究网(网址:www.shdrc.org)首页工作动态栏目人才招聘中下载应聘人员登记表,在填写完整后将应聘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扫描件)、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扫描件)和相关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smticshdrc@126.com,邮件标题请以“本人姓名-应聘某职位”的格式命名,应聘人员登记表请更改为本人名字作为附件发送。请在个人简历内附上电子报名照,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大小200KB以下。

3、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对所填写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我所(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应聘者我们将会电话通知本人参加面试。

四、相关待遇

面试合格人员与人才中介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本所(中心)相关岗位上工作。录用期内工资面议,各类保险缴纳将按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规定办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综合管理办公室(人事)龚先生

联系电话:33262023

更多信息请查看上海市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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