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业管理(120401)
培养层次: 本科生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重视经济学、管理学、心理学的交叉和融合,旨在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掌握公共事业管理理论知识,具备现代公共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文化、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障、公用行业等公共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非政府组织等公共部门从事业务管理和综合管理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本专业下设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公共经济管理两个方向。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方向侧重培养掌握组织管理方法及人力资源管理技术,能在公共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非政府组织等公共部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公共经济管理方向侧重培养掌握公共事业经济运行规律和经营管理基本技能,能在政府部门、事业单位、非营利组织、企业从事经济管理实际工作和理论研究的复合型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通过学习公共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公共管理技术与方法等的培养和训练,掌握各项公共事业管理的基本知识,能够胜任各级公共管理组织中的管理工作,具有领导、协调、组织和决策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科学、经济学、社会科学等现代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并具有进行自我知识更新的能力;
2.掌握适应办公自动化、应用管理信息系统必需的定量分析和应用计算机的能力;
3.具有进行质量管理、数据的收集和处理,进行统计分析的基本能力;
4.熟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
5.了解公共事业管理的发展动态和理论前沿;
6.具有较强的社会调查和语言表达与写作能力;
7.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主干课程
管理学、公共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公共部门经济学、公共政策、公共管理技术与方法、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公用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学、社会保障概论、政府规制经济学、管理心理学。
四、授予学位
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获管理学学士学位。
五、招生科类
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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