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市渝北区部分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择优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4828 次 日期:2014-01-26 17: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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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部分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部分机关和参公单位公开择优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本次择优选调公务员18名,参公人员30名。具体职位见《渝北区部分机关和参公单位公开择优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

全区(区审计中心为全市审计系统)已完成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可按《职位表》明确的选调范围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公务员可报考符合条件的所有职位;参公人员只能报考符合条件的参公单位的职位。

三、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较高;

(三)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择优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择优选调: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参加公招、择优选调、遴选等转任至现单位未满2周年的(参加本次本系统内选调的除外);

(三)受处分期间的;

(四)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五)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条件中,涉及时间计算的均截止2014年2月10日。

四、选调程序

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人事关系在渝北区范围内的考生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于2014年2月10日-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至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渝北区双龙大道163号313室,联系电话:67816865)报名;人事关系在渝北区外的考生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在上述时间内先将《渝北区部分机关和参公单位公开择优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上传到邮箱(yq67816865@163.com)进行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于2014年2月12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进行资格复审。报名、复审超过规定时间的,均不予确认报名资格。

2.报考(资格复审)提供的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报名表》和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以及其他报考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通过资格审(复)查的,收取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3.为鼓励先进,本次选调考试实行笔试加分制,凡2010—2012年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每次加1分。需加分的,请在报名(资格复审)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加分书面申请、年度考核优秀证书(或文件)复印件(需单位加盖公章)各1份。逾期未提供者,不予计算加分。

4.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内竞争。选调职位有专业要求的,请考生严格对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下半年修订版)》(详见附件4)执行。

5.每一职位报考人数与选调名额应达到《职位表》规定的笔试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选调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由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选调单位共同商定是否继续进行选调。若该职位取消选调,则允许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6.领取准考证。资格审(复)查合格的人员请于2014年2月17日上午9:00-12:00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4年2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内容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等,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采取书面答题(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加分项目分值)于2014年2月19日在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成绩。

(三)面试

按照《职位表》规定的面试比例,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比例的,重新确定选调名额。重新确定的选调名额=进入面试人数×面试比例。计算结果大于1并有小数的,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计算结果小于1的,由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选调单位共同商定是否继续进行选调。

面试暂定2014年2月21日举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与笔试成绩一同公布,考生自行登录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为100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选调程序。

面试次日在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面试人员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每个职位由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与选调职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若总成绩、面试成绩都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低次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选调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若进行递补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严格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相关规定组织。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各选调单位牵头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日常工作和表现,特别是要对职位匹配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再次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本次选调资格。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由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选调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若进行递补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选调对象。选调对象在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五、纪律要求

择优选调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由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24日

附件:

1.2014年重庆市渝北区部分机关和参公单位择优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渝北区部分机关和参公单位择优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下半年修订版)

温馨提示:

《渝北区部分机关和参公单位择优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来源于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近更新201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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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请查看重庆市公务员选调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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