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对象
报名参加镇雄县2007年特岗 ,并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免笔试考生和通过笔试初选进入面试的考生。
二、面试时间、地点和报到要求
1. 面试时间:2007年8月2日至8月6日。
2.面试地点:镇雄县第二中学。
3. 报到要求:考生在2007年所报学科面试的前1天到镇雄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到。报到时必须持身份证(无身份证的考生须持户口簿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贴有本人近照并加盖公安部门公章的身份证明)、面试准考证或笔试准考证。
参与面试者,每人交面试费120.00元。
三、面试原则
1.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2. 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
3. 专家与考生有血亲关系的,专家应提出回避;考生与专家有厉害冲突的,考生可以提出回避要求,经调查属实的,专家应当回避。
4. 统一同学科课题,客观评价考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确定面试形式。
5. 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行为。
四、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方式为说课。面试满分100分,评委不设保底分。免笔试考生面试成绩或笔试考生总成绩出现相同,加考面试,加考面试者不再交纳加考面试费,以加考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初录。
1. 面试教材
(1)报考小学除信息技术学科岗位外的考生,说课内容选自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教材,语文一至三年级苏教版、四至六年级人教版;数学人教版;音乐湖南文艺版;美术湖南美术版。
(2) 报考初级中学除信息技术学科岗位外的考生,说课内容选自九年义务教育(七至九年级)三年制初级中学教材,语文苏教版;音乐湖南文艺版;美术湖南美术版。其余学科人教版。
(3)报考中小学信息技术学科岗位的考生,说课内容选自九年义务教育信息技术教材(云教版)。
2. 各学段各学科均设5个面试课题,课题由专家组封闭制作。考生按报考学科进行面试。备课前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由第1号考生抽签确定一个课题,所抽课题供本学科全体考生用。
3. 面试设初中语文、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和中小学音乐专家组各1个;初中数学、生物和中小学美术、信息技术、体育学科专家组各2个;小学语文专家组5个、小学数学专家组7个。专家组共29个。各专家组设组长1人、评委6人,记时记分员1人,监督员1人,共9人。每个候考室、备课室、休息室各设负责人1人、联络员1人。面试专家组成员从全县优秀教师专家库中随机抽用。
4. 由于面试人员较多,又无长时间封闭的条件,在面试过程中,考生按报考学科抽签分组和抽签决定面试顺序。中小学美术、信息技术、体育学科,初中生物、数学以及小学语文、数学学科还需由考生随机抽签决定所在面试组。所有面试考生备课时间均为2小时。
5. 同一学科设两个及以上专家组的,前3号考生由第一组专家评分,其他组专家到场旁听,然后按照前3号考生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考生通过抽签,分组在不同考室面试。
五、面试程序
1. 考场设置:面试考场设候考室、备课室、面试室、考后休息室。面试室设主考席、专家评审席、记时记分席、核分监督席。
2. 在所报学科面试时间内,考生持面试证或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面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后,将所带参考资料和通讯工具交监督人员保管,待面试完后由监督人员退还本人,不交者取消面试资格。
3. 候考室负责人组织考生抽签分组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发放面试标识代码,填写相关表册。考生按抽签顺序依次备课说课。考生面试时只能向工作人员报告代码,不得报告自己的姓名及其他情况。抽签分组和确定的面试顺序需由考生现场签字。
4. 1号考生在备课室抽签确定面试题目后,考点向考生提供相关教材。
5.分科面试时间。
(1)报考初中地理、化学、历史、物理、政治、语文学科的考生,2007年8月2日上午7∶30准时持面试证、身份证到镇雄县第二中学候考室抽签,各学科第1号考生8点至10点在备课室备课,10点在面试室面试,其他考生按顺序依次推后20分钟进行。
(2)报考中小学美术、信息技术、体育学科的考生,2007年8月3日上午7∶30准时持面试证、身份证到镇雄县第二中学候考室抽签,确定组别后,7∶40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各学科第1号考生8点至10点在备课室备课,10点在面试室面试,其他考生按顺序依次推后20分钟进行。
(3)报考中小学音乐和初中生物、数学学科的考生, 2007年8月4日上午7∶30准时持面试证、身份证到镇雄县第二中学候考室抽签,确定组别后,7∶40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各学科第1号考生8点至10点在备课室备课,10点在面试室面试,其他考生按顺序依次推后20分钟进行。
(4)报考小学语文学科的考生,2007年8月5日上午7∶30准时持面试证、身份证到镇雄县第二中学候考室抽签,确定组别后,7∶40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第1号考生8点至10点在备课室备课,10点在面试室面试,其他考生按顺序依次推后20分钟进行。
(5)报考小学数学学科的考生,2007年8月6日上午7∶30准时持面试证、身份证到县第二中学候考室抽签,确定组别后,7∶40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第一号考生8点至10点在备课室备课,10点在面试室面试,其他考生按顺序依次推后20分钟进行。
6. 考生进入面试室后,组长宣布面试记时开始,考生开始说课。说课时间为15分钟,说课时间终了,考生必须停止,不得延时,延时1分钟,扣除应得分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面试考生面试完毕要向专家组报告“说课完毕”。
7. 学科专家组综合该科前3位考生说课后,按照《说课评分表》内容打分,记分人员对专家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所得平均分即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经监督人员核实后由组长当场宣布。
8. 组长宣布面试成绩后考生退出面试场地。
9.面试结束后,根据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按应聘学科岗位设置数从高到低确定初录人员;笔试人员根据总成绩按应聘学科岗位设置数从高到低确定初录人员。
10.对初录人员复核、体检合格后,由免笔试考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由选取一个免笔试岗位,笔试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由选取一个笔试岗位,依次类推,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无检举后,上报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六、面试机构
在镇雄县 领导小组和昭通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2007年特岗 面试工作由教育局牵头组织,人事和其他相关部门参与。县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面试组、监督组、安全保卫组、后勤组。
1. 办公室。主任雷洪榜、廖仕松;副主任赵泽忠、朱绍礼。工作人员7人,从人事局抽1人,教育局抽6人。主要职责:草拟面试方案;发布面试公告;抽调面试专家及工作人员;接待报名考生,审查面试资格;做好面试材料、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统筹、协调面试工作;审核、公示拟聘人员。
2. 面试组。组长雷洪榜、廖仕松、古开芹;副组长赵泽忠、朱绍礼。工作人员6人,从教育局机关抽用。主要职责:草拟面试细则;制作面试分组签、顺序签和面试试题、面试表册,拟定面试评分标准;组织考生面试;核定、汇总考生成绩。
3. 监督组。组长吉鸿;副组长王昌俊。工作人员16人,从监察局、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等部门抽派。主要职责:草拟工作纪律;全程监督面试;查处面试违纪行为。
4. 安全保卫组。组长郑祖春;副组长申庆志。工作人员4人,从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各抽2人。主要职责:研究落实面试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大重点地段巡逻力度,维护考区治安,维护考场秩序,确保面试工作安全。
5. 卫生监督和体检组。组长郭昌贵;副组长王才礼。工作人员从卫生系统和县教育局抽派。主要职责:面试期间,组织对城区饮食卫生进行检查,确保饮食卫生安全;按照《云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云人发[1995]28号)规定组织体检。
6. 后勤组。组长杨思雄;副组长王伦举、李振明。工作人员2人,从县教育局抽派。主要职责:提前布置考场;做好面试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七、面试纪律要求
1. 实行封闭管理,由监督组全程监督、监督组成员相互监督、监督组长对面试工作整体监督。
2.考生在面试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准参加我县组织的任何招聘考试。相关部门必须坚持原则,密切合作,严格工作程序,严肃组织纪律。对渎职、失职、徇私舞弊者,由纪检监察机关从严从重处理。
3. 考生必须服从面试考场安排,按规定时间报到、抽签、备课、面试,逾时15分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 考生封闭期间,必须遵守考场纪律,不得高声喧哗,否则以作弊论处。
八、其它
1. 面试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考点,并由面试工作人员逐一引入备课室、面试室和考后休息室,直至退出面试场地。
2. 考生面试期间的安全、食宿等自行负责。考生封闭期间的用餐,由后勤组工作人员帮助联系,费用由考生自理。
3. 面试工作中,若因组织方特定原因延误面试时间,延误时间相应顺延。
4. 除考点提供的教材外,面试考生一律不准将教学参考书和其它书籍带入封闭制作教案现场,一经发现,以作弊处理。
5、 本方案由镇雄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镇雄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