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考已进入正式聘用阶段,因拟聘用人员祝鑫鑫书面申请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进入聘用程序,按照市社区办《关于做好201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体检、考察、聘用和培训等后续工作的通知》(安社建委办发[2013]13号)精神,经研究,现按2013年岚皋县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考总成绩,将第九名马煊依次递补为我县拟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岚皋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反映。
咨询电话: 李昌红:13891523272。
岚皋县民政局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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