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 >的通知》(中发[2008]19号)和《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由于部分省区复试名单提交时间较晚,加之寒假临近,考虑到春运期间路途较远考生的乘车问题,经研究决定,辽宁大学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法律硕士专业复试工作将于2010年3月初进行。复试合格考生于3月中下旬入学。请各位考生按复试方案(http://grs.lnu.edu.cn/showart.asp?id=887)做好复试准备。
同时由于各生源单位提供信息格式不统一、内容不一致,为准确核对考生信息,保证复试工作的正常进行,请考生按我校要求填写考生信息表(信息表在本网站资源下载部分中,网址http://grs.lnu.edu.cn/showdj.asp?id=162),并将考生信息表于2010年1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lndxzfzl@163.com 邮箱中。表格中的自然信息及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我校将根据考生填报信息与生源单位提供信息进行核实。望周知。
咨询电话:024-62202363
本网站为我校发布政法系统招录体制改革复试录取唯一地址。
辽宁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