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类、工商管理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文秘类、公安学类、公安管理类、经济学类、财会类、公共管理类、化学类”专业的专业资格审查办法如下:
一、“法学类”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学,法律各相关专业。
二、“工商管理类”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商务、人力资源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物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体育经济与管理、劳动关系、财务会计教育、市场营销教育、旅游管理。
三、“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古典文献(学)、应用语言学、秘书学、汉语国际教育。
四、文秘类”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汉语言教育、对外汉语、中国语言文化、中国文学、文秘、新闻学、秘书学、文秘教育。
五、“公安学类”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治安学、侦查学、边防管理、禁毒学、警犬技术、经济犯罪侦查、边防指挥、消防指挥、警卫学、公安情报学、犯罪学、公安管理学、涉外警务、国内安全保卫、警务指挥与战术。
六、“公安管理类”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侦查、经济犯罪侦查、安全保卫、警卫、治安管理、交通管理、警察管理、公共安全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防火管理、森林消防、边防检查、边境管理、禁毒。
七、“经济学类”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国民经济管理、环境经济、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商务经济学、能源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
八、“财会类”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会计、会计与统计核算、会计电算化。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员可以报考。
九、“公共管理类”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公共政策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海关管理、交通管理、海事管理、公共关系学。
十、“化学类”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分子科学与工程。
海盐县党政机关招考专业(职位)未纳入上述类别专业的,按照招考计划中规定的专业要求报考。本《资格审查办法》主要参考2007年和2012年教育部颁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进行设置。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专业若不对应本科目录的,请在填报前征询用人单位意见。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海盐县委组织部、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中共海盐县委组织部
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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