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又有部分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根据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拟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以下考生为面试人选: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面试入围分数线 |
英语一 | 401001001 | 125111912316 | 123.9 |
法律类 | 401003001 | 125144037817 | 119 |
俄 语 | 407008001 | 125170490510 | 71.78 |
请上述考生按《商务部关于2014年公务员录用专业考试和面试有关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于1月24日前确认是否参加考试。确认参加考试考生的资格复审材料(详见《通知》)请于1月26日前寄达。
联系电话:010-65198573
商务部人事司
201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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