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目录(2012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颁布)为依据。具体按如下掌握:
一、“文秘类”招考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哲学类:哲学、逻辑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科社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国革命史与中共党史
社会学类:社会学、社会工作
政治学类: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外交学、思想政治教育
教育学类:教育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教育技术学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古典文献
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广告学
历史学类:历史学、世界历史
文学类:秘书学等
二、“计算机类”招考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电子信息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信息科学技术
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通信工程、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微电子学、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器件及设备、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信息对抗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技术、电子信息、电子商务、电子应用等
三、在招考计划表上所列专业中,凡不涉及大类的招考专业按所列规定专业要求,凡涉及大类的招考专业按本专业资格审查办法及上述《目录》要求。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考单位酌情研究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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