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妇幼保健院是一所集临床医疗、保健、预防于一体的综合性医疗保健机构,是全县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技术服务指导中心、孕产妇急救中心,承担着全县妇幼保健医疗技术培训、指导,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的管理和执行单位。根据临床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新生儿科医生2名、内科医生2名、妇产科医生2名、麻醉医师2名、超声影像诊断专业2名、助产士专业5名、护理专业5名(具有护理管理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临床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符合应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或已参加2013年度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优先录用。
2.内科医生需具备执业医师及以上职称,并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独立上岗。妇产科医生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或具备执业医师及以上职称。
3.身心健康,具有敬业精神,热爱妇幼卫生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4.思想道德品质良好,富有上进心,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
1.有意者携带个人简历、毕业证、身份证、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我院医务科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1月20日至2014年2月10日止。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根据应聘人员情况进行资格初审,按招聘岗位报考人数确定笔试考试,其中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最低不得低于50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实践操作考试和面试人员。
3.成绩汇总,按笔试(60%)、实践操作(30%)和面试(10%)进行综合汇总,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聘用待遇
1.符合条件的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按照“进得来,留得住,用得上”的原则进行双向试用,试用期三个月。
2.试用期满经科室及医院考核合格的,医院给予试用期间一定的生活补助,并按相关规定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其待遇参照医院《聘用人员管理方案》执行。经试用考核不合格的将延迟试用或停止试用。
3.经聘用的人员具有本岗位本专业相关资质,医院按《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规定》予以购买职工养老保险。
4.医院提供职工集体宿舍,聘用人员居住参照医院《职工宿舍管理规定》执行。单位设有职工餐厅,在单位就餐的职工医院按规定予以相应的伙食费补助。
联系电话:0915—44263754421629
紫阳县妇幼保健院
201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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