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 |
引进对象 | (1)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 教授二级岗位聘任者或相当层次人才。 |
(2)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 省级以上人才项目入选专家、学者。 | |
(3)50周岁以下教授,近五年主持过国家级科研课题或省部级重大课题; 或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科技奖或哲学社会科学奖(一等奖前三位、 二等奖首位)。 | |
引进待遇 | (1)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教授二级岗位聘任者或相当层次人才, 学校提供一次性安家费30万元,科研启动费30-80万元。 |
(2)符合引进条件的各类专家、教授,学校提供一次性安家费20万元, 科研启动费20-60万元。 | |
(3)以上人员按照校内教授住房标准提供周转房一套。 | |
(4)协助解决配偶两地工作问题(条件要求符合国家政策)。 | |
注:以上人才类别常年引进,欢迎致电垂询。(电话:0911-2333018 联系人:刘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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