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校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党校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党校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教师1名)到中共榕江县委党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年轻干部遴选到县委党校工作。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一)本次遴选工作在中共榕江县委组织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二)县委党校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实施方案具体负责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遴选职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遴选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参公管理岗)和教师1名(专业技术岗)。
四、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
1、参公管理岗:全县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或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在职在编的国家正式工作人员;
2、专业技术岗:全县具有教师身份的在职在编的公办教师(特岗教师除外)。
(二)条件
1、 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工龄满3年及以上(工龄计算截止2014年1月1日);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并具备遴选职位(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见习期除外);
7、身体健康;
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榕江县政府网站(www.rongjiang.gov.cn)公布遴选实施方案。公开遴选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榕江县政府网站。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2014年1月20日至2月14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1:40,下午14:30—17:40)。
2、报名地点:中共榕江县委党校办公室(古州中路附一路2号原老干局办公楼三楼)。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任职条件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
(2)如实填写上交《榕江县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并经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附表2);
(3)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及1分复印件;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报考参公岗位的须交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6)报考事业岗教师需提交教师资格证和职称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没能提供原件的,需所在单位或档案保存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榕江县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责任自负)。每人限报1个职位。
4、资格审查。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将遴选岗位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及报名相关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复审。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其专业条件,以《毕业证书》明确其在校学习的专业为准)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准符合遴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如在遴选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遴选资格。
考生可预先在榕江县人民政府网(www.rongjiang.gov.cn)下载《榕江县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统一用A4纸打印,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该报名表并在报名时提交;委托他人报名的,视为本人报名;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与选公选办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考试前一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照片的户籍证明)到县委组织部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计划遴选职位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方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遴选职位既达不到1:3的比例,也没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则取消本职位遴选计划。考试的具体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考试,考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政策法规、基本知识素养以及拟报职位所需的基本知识等。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聘请相关专家命题、制卷、阅卷,并负责考务工作。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围面试环节的考生除外)。
(3)面试。面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面试考官组集中面试、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人员按照遴选岗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限额,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若遇某岗位计划遴选人数因面试人员放弃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岗位计划遴选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则从笔试成绩为60以上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报考人员于面试前一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参加面试。
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六、体检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本《方案》规定条件和程序,按各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职位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州委组织部、州编委办、州人社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东南组通〔2010〕109号)的要求,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工作人员登记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从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办理调动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调遴选的人员,并在榕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拟调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调动手续。由公务员岗位调事业岗位的,须由本人向干部调配审批机关书面承诺自愿转为事业人员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十、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十一、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0855-6622852(县委党校)
监督电话:0855-6627414(县委组织部)
0855-6622800(县纪委)
中共榕江县委党校
2014年1月15日
附件:
2、榕江县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温馨提示:
《榕江县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来源于榕江县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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