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深厚的法学专业知识功底,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达到较高的外语水平,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国家立法机关、审判机关、监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和涉外活动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同时兼顾培养能够在各高等、中等学校从事法学教学的教师。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从事法律工作和法学教学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掌握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法学基础知识,根据不同的专业方向(如法学理论、刑事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国际法学、环境法学等)系统深入地掌握该方向的知识体系。
2. 深刻掌握法学学科的科学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广博的基础知识素养、求实创新精神、科学素养、公正的品质、综合分析素养、法律意识和法律至上的法治精神;精通法律,熟悉法律和相关业务。
3. 能将所学的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融会贯通,灵活地综合应用于法学和法律实务之中。毕业生应特别具备以下几方面的能力:
(1)获取知识的能力
具有独立自主地学习并获取本专业知识,更新知识和应用知识的能力,良好的表达能力、社交能力以及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能根据本专业不同的任务检索相关文献。
(2)应用知识的能力
具有在获得相关法律基础知识与法学思维方式的基础上,应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解决实践中遇到的专业问题的综合能力。
(3)实践能力
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思维能力。
(4)创新能力(精神)
掌握进行创造活动的思维方法,能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具有一定的创业思维和探索能力。
4. 比较系统地掌握一门外语,掌握计算机软件、硬件技术的基本知识,具有在本专业与相关领域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掌握通过网络获取信息的知识、方法与工具,能够进行中外文法律与法学文献检索,掌握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能够应用基本的数据库,掌握法律写作的基本知识。
5. 了解中国和相关国际法律、法学的理论前沿,把握法律实践的发展动态。
三、专业主干课程及主要教学实践环节
1.专业主干课程
本专业主干课程有: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商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知识产权法学、中国法制史、国际经济法学、司法实务、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婚姻家庭法学等。
2.主要教学实践环节
本专业主要教学实践环节有:军事训练、大学生社会实践、专业见习、专业实习、模拟法庭、法律援助与普法宣传、大学生创新实践、毕业论文(设计)等。
四、师资队伍
法学专业有专任教师18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8人,具有硕士学位11人,博士2人,具有律师资格证11人。
五、办学历史
法学专业自1994年开始招专科生,2002年招本科生,已培养毕业生15届747人,现有在校生4届387人。
六、办学成效
法学专业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约98%左右,就业面向考研升学、公务员(检察官、法官)、大学生村官、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和公证部门。近三年法学专业毕业生考研录取率约60%,他们分别被武汉大学、南开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温州大学、南昌大学等“985工程”和“211工程”大学录取。2012届、2013届毕业生参加全国司法考试通过率分别为56.4%和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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