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音乐学专业知识与技能,能在中小学校、社会文化艺术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及传媒出版系统从事音乐教育教学、创作、组织与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要求学生系统掌握音乐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较高的文化素养、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全面掌握音乐教育理论和方法,能够胜任学校音乐教学,指导课外艺术活动、参与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掌握钢琴和声乐的演奏和演唱方法,具备一定程度的独奏、即兴伴奏及演唱、视唱、范唱的教学与指导工作。掌握一门外语,达到大学英语要求的水平;具备运用计算机的能力,能够运用多媒体课件开展教学。
本专业课程设置以音乐学、教育学、艺术学等构成课程主体框架。
学制四年,本科学历,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2、舞蹈学专业(舞蹈教育、体育舞蹈)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舞蹈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和技能,熟悉本专业发展动态,能在中小学校、社区、健身俱乐部、企事业单位从事舞蹈、体育舞蹈的教学、编创、表演、训练等组织指导工作的应用型人才。要求学生系统掌握舞蹈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及相关学科知识,具有较高舞蹈技能,能独立承担舞蹈、体育舞蹈的教学、训练、表演、编导等工作。全面掌握舞蹈、体育舞蹈的技术技巧,在舞蹈、体育舞蹈方面具备较高的表演及教学能力,达到中级以上等级,获得岗位认证资格。掌握舞蹈学教育理论的基本知识,熟悉教育法规,胜任中小学校舞蹈、体育舞蹈课堂教学和课外辅导,组织和指导社区、健身俱乐部等场所的活动,具备在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文体活动的能力。掌握一门外语,达到大学英语要求的水平;具备熟练运用计算机的能力。
本专业课程设置以教育学、艺术学、体育学等构成课程主体框架。
学制四年,本科学历,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3、表演专业(体育艺术表演)(陕西省特色专业)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体育艺术表演的基本理论和技能,熟悉本专业领域的发展动态,能在高职院校、中小学校、健身俱乐部、企事业单位、社区文体活动中心等单位从事体育艺术表演的教学、训练、编创、竞赛组织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要求学生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及相关学科知识,具有较高的表演水平,能独立承担体育艺术表演项目的教学、训练、表演、竞赛组织等工作。全面掌握体育艺术表演的技术技巧,在艺术体操、健美操、啦啦操、健身健美、街舞、体育服装表演等1-2项上达到中级运动员和裁判员标准,或获得二级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教练、有氧操教练等岗位职业资格证书。掌握一门外语,达到大学英语要求的水平;具备熟练运用计算机的能力。
本专业课程设置以艺术学、体育学、教育学等构成课程主体框架。
学制四年,本科学历,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体育节目主播)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新闻学、传播学、体育学及艺术学等多学科的基本知识与技能,能在大众传播媒体和企事业单位从事节目主持、播音、采编、制作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要求学生具备较强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达到国家一级甲等水平;具有扎实的中文基础及哲学、政治、经济、社会、法律、心理、艺术、美学等多学科的综合知识素养。具有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广播电视新闻采访写作、节目编辑制作的初步能力;熟悉体育理论和主要运动项目的基本知识,并能融会贯通,综合运用。具备良好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能够满足双语传播的基本需要。掌握专业文献检索、专业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该学科和专业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本专业课程设置以传播学、社会学、体育学、艺术学等构成课程主体框架。
学制四年,本科学历,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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