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专业考试内容与评分标准
内容与分值 | 标 准 | 备 注 | ||
面 | 身体形态 | 体型匀称、上下肢比例协调。 | ||
试 | (10分) | |||
气质相貌 | 气质高雅,五官端正,相貌端庄。 | |||
(30分) | ||||
(10分) | ||||
口语表达 | 口齿清晰、语言表达自然流畅(专业感言)。 | 口语表达30秒 | ||
(10分) | ||||
专项 | 声 乐 | 嗓音条件较好,具有一定的歌唱能力,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一定的可塑性。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 | 考生需准备两首作品,范围:中外民歌、艺术歌曲(不含流行歌曲)。自带伴奏,演唱要求背谱考试。 | |
基础 | (25分) | |||
器 乐 | 具有较扎实的基本功,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完整,具有正确把握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能够较好的体现乐曲的内容和风格,有较强的乐感,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 | 考生自备两首作品 ,其中键盘专业须备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其它器乐考试须准备两首不同风格的作品,乐器自备,钢琴除外,演奏要求背谱考试。 | ||
(70分) | ||||
(25分) | ||||
基 | 视 唱 | 能够准确地把握音准、节奏,具备一定的听辨能力和音乐表现力,读谱较流畅。 | 口 试 | |
本 | (10分) | |||
乐 | ||||
科 | ||||
(20分) | 练 耳 | 掌握一定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应用自如,同时具备一定的听写能力。 | 综合笔试 | |
(5分) | 时间:50分钟。 | |||
乐 理 | ||||
(5分) |
注意事项:
1.考试期间,考生不得向考官介绍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不允许化妆。
2.考生需自备伴奏带(CD),乐器自带(钢琴除外)。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