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拟招聘业务操作岗位聘用制员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业务操作岗位聘用制员工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凡进必考、竞争择优”的原则。
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员工与用工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单位、岗位、专业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单位
此次聘用制员工的招聘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具体用工单位及招聘人数见附表1。
招聘岗位、专业
此次聘用制员工招聘的岗位为会计、国库核算业务岗位,招聘专业原则上为会计类专业。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3、品行良好;
4、年龄在18周岁—32周岁之间(1982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7、专业对口;
8、应符合亲属回避原则;
9、用工单位当地生源优先。
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要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被人民银行辞退的人员,以及其他原因不宜聘用的人员,不得报考。
在综合考虑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学历学位和专业情况、工作经历以及职位要求后,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由他人代报。报考人员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原件及复印件、考试报名表(见附表2)、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和个人简历到公告中所列地址报名。
具体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见附表3。
(二)报名时间
2014年1月3日-2014年1月10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1月13日-17日。
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足1:5的,取消招聘计划。
应聘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毕业院校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院校全称保持一致,社会在职人员必须如实、详细填写工作经历;
3、此次招聘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与实际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时间为2014年2月22日上午9:30—11:30,面试时间为2014年3月1日。
(一)笔试
笔试由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统一组织,考试不指定复习内容,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会计基础业务知识。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与拟聘用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由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统一组织实施,并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有关事宜,应聘人员填报联系方式时要确保招聘单位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体检、政审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政审环节人选。
(一)体检
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二)政审
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以及其他情况。
(三)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从事会计、国库核算岗位工作。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工资福利待遇
(一)聘用制员工的工资收入主要由岗位工资、年功工资、绩效工资(奖金)三部分构成。
(二)用工单位按国家和所在地政府有关规定为聘用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2014年业务操作岗位聘用制员工招聘用工单位及招聘人数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2014年业务操作岗位聘用制员工咨询电话及报名地址
温馨提示:
《考试报名表》来源于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网,最近更新201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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