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蚌埠高新实验学校选调录用教师的批复
来源:中国蚌埠网 阅读:747 次 日期:2013-12-31 14:31:35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3年蚌埠高新实验学校选调录用教师的批复”,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高新区人事劳动局:

你局《关于录用骆杰等同志为蚌埠高新实验学校教师的请示》(蚌高人劳〔2013〕68号)收悉。经审核,招聘工作符合《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和《2013年蚌埠高新实验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简章》规定,同意你区所属蚌埠高新实验学校编制内选调录用骆杰等2名教师(名单附后)。

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此复。

2013年蚌埠高新实验学校选调录用教师名单请参照http://zwgk.bengbu.gov.cn/com_content.jsp?XxId=222316568&DwId=86966862

更多信息请查看安徽省 考试网

更多信息请查看安徽省 考试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