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及附属医院:
为做好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使推荐部门及申报者更好把握有关政策及要求,在总结201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基础上,经2013年12月24日院长办公会同意,对有关政策及规定进一步明确和重申,请遵照执行。
一、附属医院双职务评聘
1、拟晋升人员须有教务处认定的依据任课教师报表填报的理论授课学时及临床见习学时,临床带教不作为理论学时统计。
2、讲师评审标准2014年执行院政发【2011】12号文件。为了使讲师评审平稳过渡,在2007年讲师评审标准基础上,2011年评审标准中工作经历和能力第5条科研经历作为参考条件,如主持附属医院院内基金(2014年不要求必须结题)或参加附院脱产科研可视为科研达标,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
二、校内职称 要求
3、免试条件界定:出生日期,院本部1960年1月1日前出生免试,附属医院1970年1月1日前出生免试。
4、同级改职需参加校内职称 。
三、SCI等四大科技检索论文
5、须经学院科技处统一检索视为有效,每年科技奖励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前一个月,学院本部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附属医院由科研科统一将拟晋升人员需检索论文上报学院科技处进行检索。
四、进一步规范岗位与所晋升系列要求一致
6、岗位变动及现岗位与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符,应同级改职后方可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执行院政发【2008】133号文件。
联 系 人:王敬春
联系电话:2663311
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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