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入学须知
来源: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阅读:6282 次 日期:2009-12-07 17:4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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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级政法干警招录(即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新学员入学须知

亲爱的学员:

你好!祝贺你成为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09级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的学员。为顺利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2009年12月10日(星期四)。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向学院教务处请假(电话:0871-7337161)。

二、报到地点及乘车路线

1、学院地址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镇金盾苑1号(大板桥镇沿320国道曲靖方向前行3公里左转500米即达),学员可直接到昆明市内菊花村公共汽车站乘11路公共汽车到院报到。               

2、学院在昆明市白龙路世博吉鑫园门口设有接待站,学员可在市内乘坐47路、68路、69路、72路、182路公共汽车在世博吉鑫园站(世博园站)下车,乘坐学院校车到校报到(校车乘车时间为12月10日上午9:30——下午3:00)。

三、缴纳费用

根据中央政法委等十五部委的文件精神和要求,试点班学员的学费、生活费由国家承担,其他费用由学员自行承担。学员到院后须缴纳的具体费用如下:

1、住宿费:400元/年

2、被装费:385元/人

3、服装费:1400元/人(多退少补)

4、教材费:300元/学期(多退少补)

以上费用共计 2485 元,以现金形式缴纳。

另外,国家承担的学员在校期间的生活费在没有划拨到位前,由学员自行垫付,划拨到位后按划拨的实际数额补发学员。

四、携带材料

1、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明;

2、党员、团员等组织关系;

3、本人纸质档案。(到当地民政部门或所在部队提取)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 为防治甲型H1N1流感,请新学员到校后先自觉在校门口测量体温。

2、新学员在报到过程中务必提高警惕,注意安全,保管好随身携带物品,不要轻信、委托不熟悉的人保管行李,代办手续,代交费用。

最后,祝愿你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身体健康,心情愉快,学有所成!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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