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学需要,经研究决定,宜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宜春中学、宜春一中、宜春三中、宜春实验中学)面向201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部分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要求与待遇
1.对象:教育部部属师范大学2014届免费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国内高校2014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本科层次或研究生层次所学专业为师范类)。
2.要求:现学历层次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具备相应层次、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3.待遇: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形式
宜春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纪委、市编办联合组织市直学校到部属师范大学组织专场招聘会。招聘学校与学生直接见面,双向选择,经过面试后,择优招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四、招聘学校及计划见附件。
五、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将市直学校招聘2014届毕业生信息在部属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和宜春教育网同时发布。
(二)举办专场招聘会。宜春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纪委、市编办等部门组织市直学校于2014年1月2日到华中师范大学举行专场招聘会(上午报名,下午面试),每位毕业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
(三)审阅推荐材料。由用人学校审阅毕业生推荐材料,进行交流,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阶段人员。
(四)组织面试。确定面试名单后,公布名单并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分学校组织面试,面试形式为试讲。
(五)确定拟签约对象与签约。根据面试结果,按岗位需要择优确定拟签约人员,经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纪委、市编办等部门审核通过,现场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考核与体检。毕业生正式到岗之前,宜春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组织对学生的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协议。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宜春市人事考试网、宜春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宜春市政府人事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聘用等手续。
六、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2.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者;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4.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5.放弃聘用资格者;6.法律、法规及其它规定不准聘用者。
七、联络方式
宜春市人社局:刘瑞平0795-3271152
宜春市教育局:周坚0795-3998126
宜春中学:冷天宝0795-3997199
宜春一中:郑光波0795-3272416
宜春三中:冷龙峰0795-3273407
宜春实验中学:王晓鹏0795-3229292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春市教育局
2013年12月18日
附件:
温馨提示:
《宜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2014届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表.doc》来源于宜春教育网,最近更新201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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