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是隶属上海市民政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功能:收治各类精神病患者。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1、药剂岗位,职数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对象与条件
药剂:年龄在35周岁以下,药剂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社会人员需提供药剂资格证书。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办法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资料恕不退还)。
地址:上海市闸北区闻喜路590号 院办公室人事收(信封上请注明“应聘”字样)
邮编:200435
电子邮箱:sjy590@163.com
联系电话:66974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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