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13年12月15日在旗党政综合楼后张榜公布,并在克旗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于2013年12月23日下午17:30之前(工作日),向旗人才交流中心(党政综合楼510办公室)提供以下复审材料:个人学籍档案(密封,非人事管理部门拆封的视为不合格)及报到证。
3、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前送交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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