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精神,经市编委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名教师,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教师工作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成立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择优聘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3日后出生)。
2、中师毕业生。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3日后出生)。
3、中师及专科毕业生面向漯河市户籍(户籍迁入截止到2013年12月13日前)或漯河生源招聘,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受限制。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拟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学科应同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报考幼儿园岗位者可以是相近专业(音乐、舞蹈或美术);
7、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招聘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未毕业的在校生;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下列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表
报考者可以在2013年12月16日8:00到12月22日17:30期间登陆漯河人事考试网(www.lhrsks.com.cn),点击“网上报名”,通过“漯河市2013年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界面。考生请先仔细阅读招聘方案,阅读完毕后点击方案最后的“我已阅读并完全理解”按钮,进入登陆界面。然后点击“报名”按钮,进入报名程序。点击左侧的“报名填表”,进入考生信息采集界面。考生将报考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保存”按钮。然后点击出现的“上传照片”按钮,选择一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上传到系统中(照片要求:清晰、无变形、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红、蓝、白底皆可,宽度约为130像素,高度约为160像素,宽高比例为1.3:1.6,jpg格式,10kb—60kb之间),点击保存,报名就成功了。考生报名成功后,系统会给每一位考生分配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考生再次登录报名系统、网上缴费和查询考试信息的重要凭据,请牢记自己的报名序号。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漯河人事考试中心0395-3132801。
2、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3、网上缴费
工作人员会在2个工作日内对每一位报名成功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自己是否通过审核,对没有通过审核的考生我们会说明没有通过的原因,考生可以修改自己的信息后再次上传。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以在12月25日下午17:30(12月25日上午8:00停止修改信息)前直接在报名系统中网上缴费,本次考试的收费标准30元/人/科,两科共计60元/人(报考者须准备好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于2013年12月26日8:00—28日8:00期间自行登陆漯河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5、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达不到4:1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考,报考者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漯河人事考试中心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其他岗位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
6、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高校毕业生报考,可免交报名考务费。办理免交报名考务费需提交以下材料:属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属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到漯河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免费手续(黄河路中段647号一楼门面房东)。
7、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8、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六、考试内容及方式
考试包括笔试和试讲,由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与实践、教学方法导论、学生与团队管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卷面满分各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教育综合知识×50%+公共基础知识×50%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试讲
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试讲人员。
2、试讲时间和地点:见试讲通知单。
3、参加试讲资格确认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在职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师及专科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漯河市户口本和生源地证明等原件及以上资料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漯河人事考试网上打印)、《漯河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漯河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大厅(黄河路中段647号)进行试讲确认。逾期不参加试讲确认的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试讲资格;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试讲资格。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试讲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达不到1:4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
4、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临时备课30分钟后,讲一节与申报专业、层次相一致的20分钟的微型课,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试讲成绩×60%
七、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及《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出现不合格的,可按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递补。
考核在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分别组织实施。
八、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所有人员上岗前,接受初任培训,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回避、监督与违纪处罚
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六章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回避。要严格工作纪律,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予以严肃处理。
十、本方案由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漯河市人事考试中心:0395-3132801
政策咨询电话:漯河市人社局企事业科:0395-3133521
漯河市教育局人事科:0395-5997878 3132121
咨询网站:漯河人事考试网www.lhrsks.com.cn
漯河人才网www.lhhr.com.cn
漯河教育网www.lhjy.net
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alh.lss.gov.cn
201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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