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经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禹易等四位同志进行任前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hxgov.gov.cn/news13054.html
公示时间:2013年12月5日至2013年12月11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向区委组织部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受理单位:中共花溪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举报电话:(0851)12380-3-3
通讯地址:贵阳市花溪区委组织部(邮编:550025)
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调查核实情况。对实名反映问题的,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对反映人的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中共花溪区委组织部
201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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