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选调4名检察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检察人员4名。
二、选调条件
1、全日制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C证以上资格;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备公务员身份,思想政治素质良好,身心健康,热爱检察事业;
4、历年公务员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5、在所在单位工作达到最低服务年限;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本人及其近亲属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三、报名时间、方法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8日至12月12日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通过网上传送相关资料的方式进行,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邮箱地址:281011382@qq.com)
2、报名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2)个人简历、毕业证、身份证、公务员登记表、司法考试证书的复印件;
(3)个人业绩、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照片。
四、资格初审
由政工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五、考试
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根据岗位的需求和特点,考试主要考察检察业务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等,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情况按1:2的比例组织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察对象,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并由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考察对象进行实地考察。
(三)确定拟调入人选。选调小组办公室将考察情况书面汇报院党组,由院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
(四)办理调入手续。将拟选调人员情况报省院、市院批准后,报组织部门办理相关调入手续。如省院、市院未批准,则不予办理调入手续。
联系人:秦琪濠电话:0852-2340416
陈聪电话:0852-2340417
仁怀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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