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委组织部、宣传部、依法治区(县)办公室、人社局、司法局,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开发区、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了顺应普法工作网络化、常态化的形式,积极探索研究学法用法普法“无纸化”考试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提高学法用法普法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把“无纸化”考试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习法律、普及法律的一种有效方式,努力实现学法用法普法工作的新突破、新提高。根据中共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行全省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第二次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的通知》要求,巩固无纸化考试工作取得的初步成效,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决定组织举行全市2013年度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普法考试,此次考试工作作为“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之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事业单位干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二、考试时间
2013年12月20日上午9:30——11:30分。
三、考试范围
这次考试命题工作由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室负责,命题范围以全国普法办组织编写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读本》为主。考试试题仍分三类:
第一类:领导干部(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的市管、县管干部),考试范围:《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
第二类:除领导干部之外的其他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干部,考试范围:《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
第三类:除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干部之外的其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考试范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读本》。
同时,在上述三类试题中均增加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有关内容,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的主要内容。(软件升级包含本次考试内容)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将作为我市“六五”普法的重要指标之一,从今年起全市将组织常态化的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全面建立个人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档案,实行学法用法考试工作规范化管理。去年底在全市无纸化考试工作中行动迟缓、参考率低的区(县)和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确定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抓紧完成《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软件的申购安装和贯通调试。其他区(县)和市级机关、单位要在巩固去年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各项措施,努力提高无纸化考试系统安装覆盖率和参考率,尤其是要把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作为重点,精心组织做好无纸化软件购置安装及其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无纸化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及时订购无纸化软件和学习教材。各区(县)、各部门要督促尚未订购安装《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软件和学习教材的单位,抓紧完成申购和安装工作(具体订购事宜见附件2)。各区(县)委依法治区(县)办要尽快通知并督促终端用户充分利用无纸化学法平台开展学习。已安装了《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软件的单位,请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新的物流码和机器码重新绑定(具体事宜见附件1)。
3、认真做好软件安装贯通调试。各区(县)统一考试前,应根据辖区去年考试情况组织进行市、县两级管理版和考试单位终端版贯通调试和模拟考试,检测无纸化系统是否正常工作,考试对象是否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及时排除设备和技术故障,确保统一考试圆满成功(具体事宜见附件3)。
4、切实搞好考试成绩运用。各区(县)和市级机关各部门在考试前,为了使全市人员尽快熟悉软件,请于12月10日上午10点进行统一模拟考试,试题由市委依法治市办统一下发。考试结束后,要及时统计汇总考试成绩,并通过无纸化软件的报表平台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依法治市办将在“西安普法网”或其他方式,对全市考试成绩情况在全市予以通报。同时,各区(县)和市级机关各部门也要将考试成绩纳入考试对象个人学法档案和年度考核。
联 系 人:刘
哲 陈少华
联系电话:86786790 86786791
附件:
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 中共西安市委宣传部
中共西安市委依法治市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西安市司法局
201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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