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市直单位和县(区)乡镇干部交流,加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队伍建设。经市委同意,决定面向市直单位公开推荐选派优秀科级干部作为乡镇党政正职的人选。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公开推荐选派的职位及名额
1.推荐选派到乡镇担任党委书记的人选4名(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各1名)。
2.推荐选派到乡镇担任人民政府镇长的人选4名(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各1名)。
二、推荐范围
面向全市市直单位公开推荐。市直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作为推荐人选。
三、推荐人选的任职资格条件
推荐人选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等政策法规所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推荐选派担任乡镇党委书记的人选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一般应有3年以上党龄;
2.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以上学历;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40岁以下(197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在正科级领导岗位工作一年以上。
(二)推荐选派担任乡镇人民政府镇长的人选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
2.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以上学历;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38岁以下(197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现任正科级;特别优秀的副科级干部或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在副科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的,也可作为推荐人选。
上述资格条件中,学历和任职年限等均含本级或本数。
四、步骤和程序
公开推荐选派工作从2013年12月上旬起至2014年1月中旬结束。
(一)宣传发动(2013年12月3日)
由市委组织部下发通知并发布简章,在钦州日报、钦州党建网、钦州人才网发布简章,公布推荐选派的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及有关要求等。
(二)公开推荐(2013年12月3日—13日)
公开推荐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三种方式进行,三种推荐方式具有同等推荐效果。
1.组织推荐。市直单位召开党委(党组)或班子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2.群众举荐。各级干部、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单独向组织举荐优秀干部。群众举荐须填写《干部推荐登记表(群众举荐表)》,介绍举荐人选的有关情况并署名,不署实名的为无效举荐。
3.个人自荐。鼓励符合条件的个人踊跃自荐。个人自荐须填写《干部推荐登记表(个人自荐表)》,介绍本人的有关情况并署名,不署实名的为无效自荐。
(三)资格审查(2013年12月14日至16日)
由市委组织部按照《简章》规定的条件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与通过资格审查的被推荐人选进行沟通,如被推荐人选放弃,不列为参与竞争人选。
(四)集体面谈(2013年12月中旬)
市委组织部组织相关评委与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集体面谈,了解人选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五)考察与决定任用(2013年12月下旬—2014年1月中旬)
1.市委组织部按1:3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市委组织部派出干部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同时,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
3.研究决定。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人选。
4.任前公示和办理任职手续。对拟任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没有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按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五、其它事项
公开推荐报名的起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日至13日,推荐报名可以是现场推荐报名,也可以通过传真、邮件等方式推荐报名。邮寄信函寄送钦州市委组织部,地址: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1号市行政信息中心A0910室,通过邮寄信函方式推荐报名的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组织推荐按推荐的要求报送材料。群众举荐、个人自荐需填写《干部推荐登记表》一式二份,《干部推荐登记表》可在钦州党建网、钦州人才网(网址:http://www.gxqzdj.gov.cn、www.gxqzrc.com)下载。
未尽事宜请向钦州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咨询。办公地点: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1号市行政信息中心(A0910室),联系人:莫怡强,联系电话(传真):0777-3688159,电子信箱:qzgbk@163.com,监督电话:0777—12380。
中共钦州市委组织部
2013年12月2日
2013年钦州市从市直单位公开推荐选派 优秀科级干部作为乡镇党政正职人选登记表
温馨提示:
《2013年钦州市从市直单位公开推荐选派优秀科级干部作为乡镇党政正职人选登记表.doc》来源于钦州人才网,最近更新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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