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面试手续
凡进入面试的范围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70元,于11月28日下午2:00—5:00到县政务办公楼110房间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有关事项
(一)时间:12月1日上午7:00前考生进入考点集合
(二)地点:县第一实验小学南校区(政务办公楼北侧)
(三)面试内容:
1、说课:时间为7分钟。备考时间为20分钟,说课教材为明天出版社出版的现行幼儿园教材。说课课题由考生根据评委指定的课题随机抽取。主要考察考生课堂教学能力(40分)和普通话水平(10分),满分50分。
2、技能展示:考察考生弹(12分)、唱(12分)、舞蹈(14分)、绘画(12分)四项技能,满分50分。其中:弹、唱、舞蹈三项共8分钟,并要逐项完成,考生可自行调节各项目时长。
弹:儿童曲目,考生抽取考试题目,面试教室提供电钢琴,考生不得携带乐器;
唱:儿童歌曲(清唱),考生抽取考试题目;
舞蹈:考生自选曲目,自备音乐伴奏播放设备(考生不得用通讯工具做为播放设备);
绘画:主题简笔画(自画轮廓,不涂颜色),由工作人员当众抽取考试题目,考场内备有绘画用品。绘画技能测试最后安排3分钟的时间集中进行。
三、面试有关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136023
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1月26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山东省 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