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增人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年龄 | 其他资格条件 |
专任教师 | 3 | 航海技术,航海船舶驾驶专业 | 放宽至40周岁(197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 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具备甲类二副、二管轮及以上船员适任证书人员或持有教师资格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
专任教师 | 1 | 轮机工程、轮机管理专业 | ||
专任教师 | 1 | 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 | ||
专任教师 | 2 | 船舶电子电气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 | ||
专任教师 | 5 | 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汽车维修工程教育、交通运输专业 | ||
专任教师 | 2 | 机械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 | ||
专任教师 | 1 | 土木工程专业 | ||
专任教师 | 2 | 物流管理、工商管理、商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 | ||
专任教师 | 1 | 经济学 | ||
专任教师 | 1 | 财务会计专业 |
说明:本表中拟聘岗位的专业设置参照教育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 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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