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教师资格申请人:
为做好201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苏教规[2012]3号)和《江苏省201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有关问题解读》精神,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申请相应学段教师资格时,可以免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
1.师范院校和其他高校经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列入国家或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由省统一招生,按师范专业要求培养的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其中,国(境)外高校包括教育类专业在内的所有毕业生均不作为师范生认定。
2.经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列入国家或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2007年底以前入学的教育类全日制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此类毕业生毕业证书专业栏需注明“教育”字样。
3.参加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者(专用,明确标注“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4.已取得某学段某专业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再申请本学段其他专业学科教师资格者。
5.全日制教育硕士。全日制教育硕士有以下特点:
(1)2009年及以后的每年9月份入学,全日制学习两年,一般在7月份毕业。
(2)同时具有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在硕士学位证书中,完成了某专业学习的表述是“完成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计划”;授予的是“教育”硕士学位。要特别注意在学位证书下端须有“(专业学位证书)”字样。
6.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试点省份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持有《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笔试科目均合格的申请人。
所学专业中标有指定学段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人员,只有在申请指定学段教师资格时免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
除上述免考对象外,其他人员需参加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补修,并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1日—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
未转户籍的在锡高校在校生和市区户籍的申请人在无锡市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市自考办)报名,地址:南长区扬名新村720号。电话:85012126
四、提交材料
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五、收费标准
教育理论考试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考试):每门32元。
六、咨询服务
2013年12月1日,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在市教育考试中心开展教师资格认定政策现场咨询,其他时间申请人可前往无锡教育惠民服务中心(地址:太湖新城市民中心12号楼一层A区)或者登录其网站咨询(http//hm.wxjy.com.cn),咨询电话:68789000(工作日)。
无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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