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关于举办2013年新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前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陕西渭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阅读:1062 次 日期:2013-11-23 14: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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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新招录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的基本技能和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师德修养水平,尽快适应教师岗位,按照省人社厅关于新招聘人员岗前培训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举办2013年新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3年新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以2013年11月13日渭南人社局网站公示名单为准)

二、培训目的

1、使新教师完成从学生到教师的角色转换,适应教育教学环境,熟悉教师常规工作,增强工作信心。

2、提高新教师思想政治修养和师德修养水平,增强新教师热爱学生、热爱教育事业和为人师表的自觉性。

3、使新教师进一步巩固专业思想,加强职业道德修养,热爱中小学、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热爱学生,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4、引导新教师理解课程标准及教材,熟悉班级管理工作,提高新教师的学科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备好课,上好课,能胜任教学工作。

5、引导新教师规划职业生涯,激活新教师自主学习与主动反思的内在需求,促使新教师形成自我完善的意识,培养自我提升的能力。
三、培训内容

培训以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新课程课堂教学、教学新技能等内容为主。

四、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11月25日-11月29日,11月25日上午10点至下午16点在渭南市市委党校报到。全脱产培训。

培训地点:渭南市市委党校对外培训中心(原市行政学院)

报到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照片(二寸彩照3张)、生活、工作、学习必需品。

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培训费40元/人/天,资料费60元/人,食宿费120元/人/天。合计:860元)。

五、培训考核

学员考核实行考分量化制度,考核内容分五项,其中考勤占20分,纪律占20分,学习笔记占20分、心得占20分、师德论文占20分,考核分数达不到80分以上者,视为培训不合格,需重新参加培训,培训合格后发给结业证书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六、培训要求

1、各学员要按照培训要求积极参加培训,严格遵守培训纪律。

2、培训学员实行签到制度,对无故缺勤或请假超过2天、迟到、早退超过5次以上者,考勤记0分。

3、培训期间,每个学员要认真做好不少于5000字的学习笔记,写出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培训心得和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师德论文。

联系人: 市就业培训中心 燕 蓬

电 话:0913-2363163 15891321615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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