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渤海校区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专职学生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工作地点
招聘名额为4名;工作地点为渤海校区(河北黄骅市)。
二、招聘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思想道德修养良好;
2、中共党员,政治素质良好,品德优秀,作风正派,纪律严明;
3、2013届或2012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5、所学专业为思政教育类专业或渤海校区所设相关专业,如心理、音乐、舞蹈、哲学、教育、经济、管理、法律、海洋类、化工、食品、建筑等专业;
6、计算机操作熟练,应用能力强;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7、在文体艺术方面至少有一项特长;
8、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1、报名
报名者须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个人简历,主要学生干部、计算机证、文体艺术特长等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5—11月25日
报名地点:河北农业大学渤海校区党总支办公室(综合楼1013室)(河北黄骅市)。
联系人:杜伟 0317-5605297,手机15532866072,邮箱:dwm6@163.com
2、资格审查及初审。学校按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心理职业倾向性测试、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的测试,同时进行才艺、特长展示(需要在室外或使用器材展示的,如篮球、乒乓球,报名时提供3-5分钟的DV,要求全景,不进行任何加工或编辑),根据测试结果,按招聘名额1:4的比例确定初步人选。
3、学校组织面试。学校统一组织面试,主要进行竞聘演讲和答辩,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4、确定聘用人选。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由人事处报学校审批,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待遇
学生专职辅导员具有高校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享受教师和干部的同等待遇。按学校规定,本次招聘的专职辅导员实行人事代理,聘期为四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可续签聘用合同,续签时原则上工作地点不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等。
五、相关要求
1、凡应由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的,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再加盖单位公章。
2、应聘者所填报名表的内容及提交的各种材料必须真实,若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
温馨提示:
《河北农业大学招聘专职学生辅导员报名表》来源于河北农业大学网,最近更新201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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